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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自2023年11月1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企业用户登录入口改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企业用户需先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完成法人注册、登录、完善基本信息后方可办理注册事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企业法人登录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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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 勘察设计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 注册申请“掌上办”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得内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香港、澳门专业人士注册执业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有效期延期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第二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修订印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升级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的通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